方胜回到家后的当天晚上雷霆就派人给他送了封信,信中大赞方胜干得漂亮,并让方胜不必有后顾之忧,雷霆自会为他处理好一切。方胜立即给他回了封信,略表感激之意,日后定当报答云云。
之后方胜就将全部心思放到了对还真篇的那一丝体悟上来,在家里耗了两天没什么进展,于是决定孤身前往山中,毕竟一个人时会少很多约束。
背了猎叉、弓箭等捕猎用具,又抄上棍子,方胜就一个人出了家门。涿水郡本就多山,而乔家庄更是就在山脚下,是以方胜上山倒是极为方便。他目的不在打猎,便专捡较平坦的山路向深山进发,三天之后,便到了一个人迹罕至、安静清幽的所在。
找了个山洞作休息之地,方胜便开始了一种他认为最能体悟还真篇的生活。还真篇要求表现自己的真性情,不受任何约束,顺应自然,他就干脆吃饱了睡,睡醒了却不起,直到饿得不行了之后再爬起来升火做饭,没有余粮了才会出去打猎,打到的猎物不再通杀,想放就放,留够自己的口粮就行。
这么过了四五天,那种即将突破还真篇的玄之又玄的感觉再次浮现出来,而方胜似乎也已经适应了如今的生活,竟真把自己当成了这古老山林的一部分。每日闲游,若在身旁树上看见鸟儿,不管那鸟听不听得懂,他必要吹两声口哨,然后伸出手去,喊着“过来、过来”,较为煞风景的是他总不忘在最后加一句“我又不会吃你,怕什么”,而那些鸟雀无不在听到那最后一句后“呼啦啦”飞走。若是捉到野兔、松鼠这等模样惹人怜惜的小动物,他也不管人家是否愿意,晚上硬是要搂着它们睡,次日一早醒来野兔、松鼠肯定跑得没影了,他也不生气,笑笑便罢。无聊之时,不管身在何处,他想大吼便大吼,想唱山歌就唱山歌,胸中积结之气尽吐,自然说不出的畅快,只是他却忘了以前他爹和他二叔之所以不让他唱山歌的原因,那是一种比野猪叫唤更能惊扰小动物的声音……
就这样转眼过了半个月,方胜竟和他栖身的那片山林里的鸟雀虫兽混熟了,不管他怎么唱山歌怎么故意吓唬,鸟儿在树上该怎么吃虫子还怎么吃,兔子啃野草该怎么啃还怎么啃,除非他走得非常近,那些鸟兽才会不情愿地躲一躲。
与此同时,心中那即将突破的感觉越来越明显,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晚上睡觉前方胜还真篇练得自然更勤了,连说梦话都是“夫天地万物本为同源,如溯源而上,可得其真”之类的还真篇口诀。
也不知是第几天晚上,因为方胜早已将时间忘了,刚刚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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