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火炽局(第1页)

张国忠腿肚子当场就朝前了,这可是初恋啊!“操他妈了个X的李树林,老子今天砍死你!!!”张国忠一边带着半哭腔叫唤,一边奔厨房拿菜刀,法律意识再强烈,人心必经还是肉长的,这张国忠20出头,也是个热血青年,受过多年革命教育的他,虽然昨天晚上还觉得李树林应该教给公安局,但现在已经完全丧失理智了,一心只想拿刀剁了李树林。

“幸…幸亏发现的…发现的早,已经救过来了…”上气不接下气的李二贵这时才磕磕巴巴说出下半段。

李二丫睁开眼睛,看见张国忠就坐在旁边,哇的一声扑进张国忠怀里哭开了,也不管李队长和马真人就在旁边了。

在思想象对保守的农村,这大闺女要是碰上这种事,没有意外的话是不容易往外嫁了,即使能嫁出去,八成也得找个歪瓜裂枣,还要面对村里人大半辈子的闲话。然而,在这个世界上,意外总是有的,李二丫的意外,就是张国忠。

张国忠是受过革命教育的人,对这方面看的并不像农村人那么重,而且马真人私下跟他说过,出事当天晚上,李二丫正在月经期,仅是破身,并不会怀孕。张国忠深深知道,这个善良的农村姑娘此时最需要的,就是自己。

把李树林移交给派出所的同志后(那个年代,强奸罪是仅次于反革命、贪污和杀人的重罪,估计李树林不是死刑就是20年有期,至少到改革开放是不会出来骚扰了。),经过李队长说媒(虽说早就认识了,但还是得有个说媒的,这种传统礼节当时在城市里也很盛行,当时自由恋爱已经有所萌芽,但大部分的婚姻还是象征性的需要一层中介关系,农村叫“说媒”,城市叫“介绍人”。),李二丫就算许给张国忠了,张国忠自己也挺美,李二丫能干活会做饭,长的还不错,是自己喜欢的类型,还图什么呢?

马真人亲自给张国忠挑了个黄道吉日,就在两个礼拜以后。

娶媳妇,家里不通知是不行的。 李二丫听说要见公公婆婆了,紧张的够呛。把最舍不得穿的衣服都穿上了,但在张国忠看来还是偏土。

最惊愕的,还要数张国忠的父母了,老两口的下巴差点砸到脚面上,心想这小王八羔子上次回家还跟个没事人似的,才隔了一个月怎么就领回个定了亲的媳妇来,这也忒快了吧,他们可不知道,这俩人两情相悦都快两年了。

惊愕归惊愕,高兴还是占了大半的,家里成份不是很好,没有党员,老爷子还是叛徒,儿子随便能找个对象就心满意足了,更何况眼前这个大闺女个子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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