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言总是好听,无风夜晚,周遭呼吸产生的微弱气流都要被回旋的柔音感动,洛樱沉眸,对着交叉在膝前的双手偷偷扬一扬笑颜。
南宫翊明明只比她大一岁,却说出景沐哥那个年纪的人才该说出的话来,真是让人感到惊奇。他觉得她玩心重,她还觉得他玩心重呢。
收敛住笑意,她偏过头盯着他浸在微光中的侧脸。“别等我,我有压力。”
“有压力才有动力。只要你点头,就什么都不用操心,以后只管和我在一起,我会处理好所有的事情。”
披散着的长发被突击揉乱,感动中她无奈站起闪开。“你怎么那么像……毛手毛脚的。”
一激动她差点儿没把慕椼骂出来,要真是说出来,那可就麻烦了。
“呃?像谁?”
“毛手毛脚的当然是毛毛虫。”他突然提起十二分的精神,她赶紧出声回应。
“非要说毛手毛脚,猫也是毛手毛脚的吧?”
“呵,你也好意思把自己比作猫?”
“好吧,我是比猫可爱来着。坐下,说正事呢。”
“算你比猫可爱,不过,你还是做好我不会和你在一起的心理准备吧,我现在不会和你在一起,也不能保证以后会。”
她站住望向远处不看他,他伸手扯扯她的大衣角,镇定出声:“你是个未知数,可我也不是固定值,不管你怎么折腾,我都愿意迎合你。”
她苦笑一声,乖乖坐下,依旧对着阶梯下城市间的灯火。“南宫翊,你要喜欢的是别人,她早就在你手上了,换个人喜欢吧。”
他的外在条件这么好,还不缺深情,要她还是原来的自己。她肯定扛不住。
“要是对别人,我怎么能说得出这些?”
“真的很抱歉。”
不管怎么样,她已经有种要负他的预感了,就算她知道自己其实也喜欢他。
“别这么早说抱歉。有一件事情,我还没有说。你说你之前讨厌我,是因认为我喜欢着夏薇又假意来招惹你。其实不是,我和夏薇没有半点儿关系,我承认我是喜欢过她。不过,那时也只是身边有自己不喜欢的韩依岚,所以玩心莫名地重,才会找上她,算是对生活不满的一种发泄,我真的没有对她太用心。别觉得这样的我可怕,因为我对你是真心的。说不上来我是什么时候发觉自己真的喜欢上你,也许是看到你和李景沐抱在一起时我气得发狂,又或是我突然找不到你时慌得要命,然后必须承认。我喜欢你。苍天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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