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掌 黑水河畔(十二)(第1页)

黑水河东南地的黑苗都是崇敬尊重镇守这一方的大祭司的,族内三位大祭司各居黑水河一角,历年来都是护卫一方安定的存在,自是受到邻里的爱戴维护的。

这一群来意不善的族巫队伍,立时在这一区域的苗民中激起了极大的情绪波动,汹涌的民众围在院落外,俱是面带怒色的关注着这群人。

若不是他们是族巫家的护卫,怕是早已为民众所不容,他们更不会安稳地站在这耀武扬威。那快银牌代表的权势太重,带给众人的威势过甚。

翰墨犹疑地向公羊宇询问,这样做,真的可好?

毕竟这是族中的大祭司,下令缉拿弘良绝对是兹事体大的要事,未经族巫大会,由两位族中元老巫师商议,未经黑水河边那幢竹楼中的大巫点头首肯,没有人敢擅自这样做。

翰墨是了解这个大少爷的脾气的,他太傲,他是族巫家的骄傲,公羊和惬唯一的嫡孙,整族年轻有为的后生,但他还是太过生嫩,怒极下做事未考虑后果啊!

公羊宇没有回复翰墨的质疑,再次将手中镌刻着‘公羊和惬’的银牌晃了晃,意思已经很明了。

以权势压人,这就是他现在所要做的,这是他们公羊家的资本,是公羊家的脸面和尊严所在。

银光闪耀的铭牌下,‘公羊和惬’四字似一座大山,高山俯仰,围观的民众屏息凝气,未敢多言一句。

翰墨只好硬着头皮向前,手朝身后的巫卫摆动。“拿下这群人,”他纠结下,随即补充,“还有大祭司,一并拿下。”

族巫护卫只听命于族巫,或者说,是拿着族巫银牌的人。他们不会去顾及对方是什么人,绝对的服从是他们进入族巫队伍的第一天所必须教授的课程。

弘良艰难地伸直半跪的腿,他上了年纪,腿脚都有些不利索。

他眸光闪烁,震得翰墨心底打颤,“翰墨,你真的打算这么做?缉捕族内的大祭司,这是谁给你的权利?经过族巫大会的决议了么?”

弘良的一字一句都是合乎情理,合乎苗地的自由法度的。是的,哪怕是族巫也没这个权利,除非是竹楼中的那位大人,那个已是大巫的姑娘。否则不是谁都可以随随便便开口便可将大祭司下狱的。

翰墨久随公羊和惬,虽已是祭司,地位崇高,但毕竟与族内大祭司差一个层次,而这个层次便是不可逾越的鸿沟,他发怔了。

公羊宇很不喜手下人的这种态度,这是第二次,他心底是毫无存在感的,他可是公羊家的大少爷,手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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