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少爷,这是你要的夜宵。”
“嗯,谢谢,你去休息吧。”卫霄接过女佣递上的玉米炒饭,道谢后合上房门。卫霄抬头看了眼墙上的挂钟,八点二十分,时间差不多了。卫霄把海碗里的玉米炒饭放在书桌上,拿起写字台上刚刚抄写完的经书,撕下几片纸张用打火机引燃,把纸灰抛入饭盆中,接着取过一边的竹筷,把纸灰插入玉米饭中搅合,开始做拌饭。
听闻君耀派遣来照顾他的女佣说,这三天里闻镶玉没有去公司,一直在家陪着元墨纹,倒是元墨纹抱着自己的宠物一点墨出门溜达了几次。孔知心亦不同于往日,躲在家里足不出户。卫霄知道孔知心是被蛊虫的事吓怕了,只要一天没找到下蛊的人,她就不会安心,总觉得外面的人都像是给自己下蛊的凶手。
咚咚咚,咚咚咚。
卫霄听到书桌前的玻璃窗上传来声响,急忙放下碗筷转到写字台旁,躲入窗帘后拉开窗户,一只滚圆滚圆的白毛大鸡扑入卫霄的怀里。卫霄一手揉着白毛大鸡,一手关上玻璃窗钻出窗帘,把乌骨鸡放到写字台上的海碗边。
“咕咕?”一点墨仰起小脑袋,小豆眼却闪烁着点点的星光,瞥向饭盆里的玉米饭,头也不自禁地一点一点地向海碗边凑,偏偏又不敢吃,似乎在等卫霄宣布开饭。
卫霄瞧着大白鸡逗趣的样子,就觉得高兴。他前世五六岁的时侯也养过几次宠物,有小狗,小鸭子,但养大之后都被卫父、卫母杀着吃掉了。他哭了很久,之后便再也没有养过,因为他知道自己护不住那些宝贝。
卫霄摇了摇头,甩开心底的不愉,凝眸瞧向一点墨。看着大白鸡听到他说开饭后,立马甩动翅膀,欢快地扑棱了几下,趴倒在海碗边就想啄食。但刚那么一低头,小脑袋便顿住了,踌躇了好一会儿才支起肉乎乎的胖身子,提起一只爪子把海碗朝卫霄的方向推了推,发出邀请的咕咕声。
“你让我和你一起吃?”卫霄先是疑惑地注视着大白鸡,慢慢地咧嘴笑道。
“咕咕。”一点墨一啄一啄地点头。
卫霄举起小肉手,摸了摸一点墨的脑袋道:“你吃吧,我已经吃饱了,等你吃完我们再说话。”
一点墨脖子一弯,瞅着卫霄确实没有吃饭的意思,立刻迫不及待地扭过屁股,把头埋入玉米饭中,咯咯咯地吃了起来。那副急切的样子,好似有人跟它抢食一般。
真的这么好吃吗?卫霄见一点墨吃得头也不抬,这一瞬间对自己默写出的经书的味道产生了好奇心。卫霄没有吃过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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