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用我的魄(第1页)

回到宿舍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洪钧就带着瑞鑫朝李晓家走去。

李晓家住在城郊,坐出租车要半个小时的时间,在出租车上,洪钧问瑞鑫“你说,我们这样做,她家里人愿意吗?

就在头一天夜里,洪钧召集平安、滕日华他们,对李晓的事情进行了商量,如果按照李晓的要去,找魄融入她的身体,洪钧不知道可行不可行。

瑞鑫想了想告诉洪钧,这样做是可行的,而且在阴界有个正规的名字,就叫做熔体。

将一个人的魂和另一个人的魄融合在一个身体里面,就好像给一个人换了换零件,理论上是存在成功的可能的。

但是瑞鑫所知有限,在她以及平安她们的认知里面,还没有听说过熔体成功的例子。

关键是残缺的魂和魄非常难找。

现在洪钧他们也遇到了这样的情况,魂是有了,那就是李晓,但是魄,洪钧将一百多个鬼魂梳理了三遍,也没有找到一个只有魄没有魂的。

不过,他们还算是比较幸运,最终,洪钧还是从一百多个鬼魂中找到了一个人,虽然她的魂魄完整,但是她愿意牺牲自己的部分认知,去和李晓熔体。

因为两个魂魄融为一体后,各自都只能有一半的时间支配身体,另一半时间就是对方的了。

洪钧和瑞鑫商量了一下,感觉也没有办法,虽然让这个鬼魂用完整的魂魄进去。但是,说不定李晓求生的yù'wàng强烈,可以压制住这个鬼魂的三魄也说不定。

按照洪钧的想法,他是不愿意去冒这个线的。

“死马当做活马医吧,难道你还有比这好的办法?”女友说。

叹了口气,洪钧也只好去做“yī'shēng”了。

“这只是个设想,可能实施起来困难会非常大,首先我们不知道李晓的家人愿不愿意。再就是另一个魂魄进入李晓的身体不知道会不会带来负面反应,还有李晓能和小华融为一体吗?还有……”滕日华担心地说。

这个自愿去的鬼魂叫小华,是个只有十五六岁的女孩子。

“行了,这些都别说了,走一步算一步吧。”洪钧打断了他的话。

到了李晓家的楼下,洪钧想先给李晓家里打个电话,却怎么也找不到联系方式了,三年的时间,他早就将李晓的联系方式遗忘了。

翻了三遍手机通讯录。洪钧的汗已经湿透了衬衣,见女友和平安、小华看着自己,洪钧只好冒出了一句:“这天真热啊。”说过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