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乱世,人比狼可怕!(第1页)

沈斓曦挑眉看着带着书卷气的年轻人,这个人她记得,在客栈的时候,举着鞋底子喊谁抢到就是谁的,喊的最大声!

“你是流放犯人,我是商人,咱们不同路!”

年轻人抱拳恭敬的说:“在下流放以前,刚刚升任户部,任职户部郎中,曾经有幸在沈大人府上,一睹公子的风采!”

这个人认出她了!

“你叫什么名字?”她垂眸问。

柳雁回抱拳施礼:“在下姓柳,大雁终回的雁回,柳雁回!”

沈斓曦看着柳雁回,眼睛里闪过精光。

“我记下你这个人了,回去等消息吧!”

柳雁回没有急着为自己争取,恭敬的退下!

转头她就让秋霜去了父亲那里问消息。

“公子,老爷说这个柳雁回升任到户部刚刚半年,之前一直坐冷板凳负责户部的卷宗管理,恰巧由他负责收档的西北魏家军粮饷卷宗不见了,老爷说他也是被沈家连累!”

柳雁回摆明了是来投靠,如果真如父亲所说是被连累,柳雁回应该恨死沈家才对。

他很聪明,越是聪明的人越难以掌控,她不会放任何威胁到她的人在身边,柳雁回慎用!

采买物资的人回来,立即出发。

去津门的路上,崇山峻岭坐坐,尤其是比较出名的几座石头山,山上虽然植被稀少,却有狼群,更关键的是,那附近经常有山匪出没,所以除非被逼的走投无路了,没人敢去那几座山里闯。住在附近的人,宁肯绕路百里,多走上十天十夜,也不愿意抄近路。

偏偏沈斓曦选的就是这条路,还给了刘老虎一个沉重而有说服力的说法。

“刘哥,乱世,人比狼可怕!”

刘老虎当即拎着鞭子走到最前面去开路,一边走,一边甩鞭子大喊:“谁不愿意走这条路,就早点挖个坑把自己埋了,省的从别的路走,成了流民嘴里的口粮!”

刚才还叫嚣的流放犯人,一个个全都缩成小鹌鹑不敢再多说一句!

石头山走起来费鞋又费脚,之前还笑话女人们扒死人衣服死人鞋的,这会儿看着那些人一个个掏出靴子,不合脚就把衣服撕碎了塞鞋里,一个个都笑不出来了。

全都龇牙咧嘴,忍着脚底上磨出来的血泡,咬着牙往前走。

跟别的犯人一比,沈家人最舒适。脚上是千层底的新鞋,身上是新衣服,主人家头上还戴着草帽遮阳,要不是有衙差守着,他们简直就像是出门春游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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