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菜陆陆续续上齐后,宋瑾才知道饭店的菜为什么这么贵了。
那肉圆各个都像婴儿拳头般大小,口感饱满,一口咬下去鲜嫩的肉汁充斥在味蕾,宋瑾一口气吃了两三个。
霍书晏将卤猪蹄夹给她,“慢点吃,不着急。”
旁边桌的大婶,笑眯眯地看着两人,“小同志对你媳妇可真好!”
“不过也是,小姑娘长得这样漂亮水灵,可不得多疼一点。”
霍书晏吃饭优雅又从容,看着就很是赏心悦目,宋瑾用眼角余光,偷偷瞥了他一眼,小脸一红。
霍书晏看到她的小动作,大大方方承认,“是啊,所以得多照顾着点。”说着掏出手帕帮宋瑾擦了擦嘴角的菜渍。
大婶微微诧异,“小同志听口音,不像是我们这的人?”
“嗯,我是京市过来,前进村下乡插队的。”
霍书晏话音刚落,周围的人纷纷抬头看他,这小同志竟然还是个知青,看着一身气质就与众不同,说话也不卑不亢,怪不得能找到这么漂亮的对象呢。
小蔡本就难看的脸色,越发难看了起来。
霍书晏俯身靠近宋瑾问道:“米饭够吗?”
“不够,我再帮你盛一碗。”
“够了。”
宋瑾放下筷子,摸着圆滚滚的肚子,“我吃饱了。”
在她放下筷子的那一刻,霍书晏紧跟着也放下了筷子,“那我去结账,再打包,你等我一下。”
“好!”
隔壁大婶的眼底满是艳羡,神秘兮兮地说道:“小姑娘,你这对象不但长得英俊,出手大方,对你很照顾,而且还是京市来的,你可得看牢了,这么好的对象可不能让人抢走了。”
宋瑾抿唇笑道:“大婶,我也觉得他很好,您放心吧,我绝对不让人把他抢走的。”
此时一窗之隔的外面,走过两个精致洋气的女孩。
其中穿着白色圆点衬衫,下身是蓝色的高腰伞裙,脚上一双是同色的小皮鞋的女孩子,圆润的脸颊白净光洁,乌黑的头发做成了最时髦的微卷发,优雅而又不失浪漫风情,弯弯的眉毛下,则是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
这还是宋瑾觉醒后,第一次见到宋艳,她的眼底立刻翻涌起浓烈的恨意,过往也像斑驳的画卷,慢慢铺开在眼前。
宋艳比宋瑾大两岁,以前就将宋瑾当成自己贴身丫鬟般指挥,哪怕是喝口水,端个饭,都要宋瑾伺候。
要是不听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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