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刀已经架在了脖子上,但是吉姆却反而笑出了声:“哈哈,哈哈哈哈哈……”
混混头领用刀身拍了拍他的脸:“笑什么?接受不了失败疯了吗?”
吉姆没有理会他的调侃,靠在苏尘身上笑得停不下来:“呵,我只是忽然想起来,几年之前的一个冬天我也去教堂求过圣水。”
混混头领不知道他为什么忽然说起这个,手里的刀锋又贴近了几寸:“老子告诉你,到了这个地步,就算再怎么套近乎也没有用!”
但是吉姆就像感觉不到他的威胁一样,嘴角的微笑带着几分嘲讽:“去教堂的那条路还有教堂前面的广场是不允许我们这种人走的,所以我就跪在那些牧师老爷们的宅邸门前。
我在那跪了整整一个礼拜,心里一点埋怨也不敢有,只要一有人经过我就拼命的磕头哀求。
说我愿意和他们签订奴隶契约,说我愿意一辈子信奉光明神,只要他们先借给我一,不,半瓶圣水,我真的只要半瓶就好,为此我愿意立下契约付出一生的代价,就只求他们借给我半瓶圣水。”
说着吉姆脸上的笑容再也挂不住,眼睛用力眨了几下不自觉流下泪来:“但是到最后也没有人理我,所以妈妈死掉了,我就变成了没人要的流浪儿。
我那个时候就想,圣水一定是很稀有很珍贵的东西,稀少到一滴也不能乱用,珍贵到比妈妈的生命还要重要,它肯定是被用来做一些拯救世界之类的厉害事情,就像他们口中伟大仁慈的光明神一样。”
“吉姆……”苏尘听得心里直发酸,用力握住他的手,但是安慰的话却卡在喉咙不知道怎么说出口。
毕竟血淋淋的现实就这么摆在他面前。
圣水既不稀有也不珍贵,它被一些为非作歹的混混拿在手里,成为他们烧杀抢掠的工具,每一滴都沾染着人类的恶意和贪婪。
那个混混头领当然不是什么有同理心的人,即使听了这么一段悲惨的过去他也依然没什么触动,反而幸灾乐祸地哼笑了两声:“谁让你们是穷光蛋呢,付不起钱哪怕把头磕破了也照样得死!”
“对,我是穷人,就算被魔气侵染了也付不起钱,所以就只能等死——看起来光明教的教义本质上就是这样的。”吉姆抬起手握住逼近喉咙口的刀锋,鲜血顺着手腕一滴滴地滴落下来:
“所以那样腐朽的教派我早就背弃了,我现在信仰的神明虽然没有光明神那么神通广大,但是他愿意拯救我们这些穷人,能倾听我们的祈求和愿望,是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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