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杀机动于内,祸乱极于外。宋之季世,拓拔氏未有南侵之谋也,而淮西、淮北席卷而收之,薛安都一反而北向,风靡萍散而不可止。谓明帝不从蔡兴宗之言,以重兵迎薛安都而使疑惧,犹末论也。
帝与子勋争立,而尽杀孝武二十八子,是石虎之所以歼其种类者。宋之不亡,幸耳;尚能抚有淮甸哉?二十八王,非皆挟争心者也,以子勋故,而迁忿怒以歼之,骨肉之恩,斩绝不恤。
则夫淮、汝州郡应子勋而起者,虽剖心沥血以慰劳之,固将怀芒刺于寤寐,奚更待重兵之见胁乎?夫子业不道,而孝武恩在人心,人未忘也。子业死,明帝与子勋两俱有可立之势,而子勋兄弟为尤正。
明帝据非所有,逞惎毒以殄懿亲,宁养假子而必绝刘氏之宗。明于义者去之若污,审于害者逃之若骛,尚孰与守国而不亟飏以飞邪?孝武忌同姓亦至矣,子业虐诸父亦酷矣,至于明帝而抑甚焉。其后高湛、陈蒨相踵以行其残忍,皆不能再世。小人不知恩义,而抑不知祸福,将谓鬼神之可欺也,夫鬼神而可欺也哉!
二
自宋以来,贞人志士之言绝于天下。夏侯详者,名不显于当时,而能昌言以救刘勔之失,殆跫然空谷之足音矣。殷琰在寿杨,畏明帝之诛己,欲降于拓拔氏。
详曰:“今日之事,本效忠节,何可北面左衽乎?”至哉言乎!司马楚之、王琳而知此,不为千载之罪人矣。
以宋事言之,子业之弑,宵小挟怨毒而弑之,起明帝于囚系之中而扳之以立,为贼所立,乘闲以窃位,不能正其始矣。子勋虽反,乃以独夫之将覆宗社而起,未纯乎不正也。
孝武以讨贼而为神人主,一子不肖,以次而仍立其子,位固子勋之位也。应子勋而起者,名亦近正,志亦近义。详曰“本效忠节”,皎皎初心,岂自诬哉?夫既以名义为初心,则于义也当审。
为先君争嗣子之废兴,义也;为中国争人禽之存去,亦义也;两者以义相衡而并行不悖。
如其不可两全矣,则先君之义犹私也;中国之义,人禽之界,天下古今之公义也。不以私害公,不以小害大,则耻臣明帝而归拓拔,奚可哉?
呜呼!人莫急于自全其初心,而不可任者一往之意气。欲为君子,势屈而不遂其志,抑还问吾所自居者何等也。情之所流,气之所激,势之所迫,倒行逆施,则陷于大恶而不知,而初心违矣。
故迫难两全之际,捐小以全大,乃与其初心小异而不伤于大同。故管仲事雠而夫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