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顺帝崩,冲帝殇,质帝弑,李固两欲立清河王蒜而不克,终与蒜而俱毙。夫固而安能必立蒜也!
伊尹、周公相汤、武以取天下,位极尊,任极重,而所戴以立者太甲、成王,皆适家宜立而无容异议者;是以不顺之徒,毁室之党,挠之而不败。
若非此而俾天子之立决于一人之意旨,则此一人者,伊尹、周公所不敢任,而李固安能必也!天子之立,决于一人之意旨,以为择贤而戴之。忠者曰:吾所择者贤也。奸者亦曰:吾所择者贤也。贤无定名,随毁誉而移焉。
忠奸互角,视权之轻重为凭藉,而奸者常胜。固之言曰:“以天下与人易,为天下得人难。”唯天子有天下可以与人,而后人唯其所择而授之以天下;身为人臣,而可云为天下得人乎?固之言不顺矣。
汉之亡也,母后、外戚、宦竖操立主之权,以持国柄而乱之;其所立者,感立己者之德而捐社稷以徇之;夫其渐积使然,岂一朝一夕之故哉?诸吕诛,惠帝子废,舍齐王而迎立代王者,周勃也。昭帝无后,昌邑废,迎立宣帝于民闭者,霍光也。
夫二子所择者贤,而二子无奸心,则得矣,然此岂可以为后世法哉?且勃立文帝,而帝目送之曰:“鞅鞅非少主臣。”光立宣帝,而骖乘之日,帝若芒刺。则二子危而汉以安。非然者,跋扈之言出诸口,而鸩毒已入其咽。故为人臣而以为天下得人为己任,虽伊尹、周公弗敢任焉,而况李固乎?
自禹以后,传子之法定。无子而以次相继,为母后者不敢择也,为大臣者不敢择也。庶支无觊觎之心,外戚奄人无扳援之望,则虽得之不令,而亦唯天所授,非臣子所敢以意为从违。
故刘子业之凶淫,而沈庆之有死而不敢废。忠者无所容其忠,奸者无所容其奸,然后权臣不能操天位之取舍以与人主市。宋仁宗之立英宗,高宗之立孝宗,人主自择之,此则可谓为天下得人尔。
先君无前定之命,嗣子无豫建之实,则如杨廷和之迎兴邸,顺次而无敢择焉可也。廷和行其所无事,而世宗曰:“以门生天子待朕。”亦鞅鞅芒刺之谓矣。
然廷和危而天下安。固欲为天下得人,而有择焉,恶足以敌梁冀之结奄人、挟母后、以雠其邪心哉?汉法不善,而固无能自审于人臣之义;固争愈力,则桓帝之感冀愈深,而冀之恶愈稔。卒与蒜而俱毙也,哀哉!
二
读崔寔之政论,而世变可知矣。譬德教除残为粱肉治疾,申韩之绪论,仁义之蟊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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