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尸咧出个瘆人的笑脸,没有说话,搓了搓两根捏过菜虫的手指头。
以前,绿色的虫子很大,滑溜溜的,尾巴比这个尖,头比这个扁,还有长长细细的舌头,但颜色是一样的。
它在地上爬得很快,在水里也游得很快。
有一次跟角角打架,绿色的虫子从海里跑出来,张开嘴巴就要咬她。
它的嘴巴很大,牙很尖,被咬到肯定会把她吞了。
当时她手上有一根棍子,脑子用力想着虫子吞角角,虫子吞角角。
然后狠狠地给角角一棒槌,把爬到水面的角角打飞,送到了虫子的嘴里。
见虫子嘴巴没空了,她趁机撒丫子就跑,保住脑子要紧。
结果虫子的大尾巴横扫过来,直接将她扫出了海面。
于是,她就顺势骨碌碌滚着跑了。
跑回家,关门,上栓,加大锁。
虫子太可怕了,她不是对手。
那天后,她在家里躲了两天才出门。
因为,她又无聊了。
为了小命,她换了个地方找角角打架。
要成为高贵的丧尸女王,不仅脑子要聪明漂亮,武力值也要高,才能镇压下面的小丧尸。
她都懂的。
经常找鱼和角角打架,一是为了解闷,二,这是她增强武力值的途径,三,她要吃圆圆。
鱼和角角的圆圆,比丧尸脑袋里的圆圆更好吃,每次吃了以后,她就感觉自己更厉害了呢。
庆幸的是,那天过后,她再也没见过那条虫子。
既然虫子喜欢吞东西,现在变小了,那就让它被人吞吧。
坐火车的时候,那个漂亮的蛋蛋说,吃进肚子的东西会变成臭臭。
那虫子现在在老坏蛋的肚子,肯定也会变成臭臭。
嘿嘿,趁它小要它命,她果然是最聪明的丧尸。
何大娘光顾着嚎,并没有发现周诗扔进她嘴里的是菜虫。
她的三个外孙外孙女因为害怕,也没有留意。
只有张桐和姚丽香看了个全。
两人只觉胃里翻滚。
那条菜虫,直接就被扔进了喉咙,根本就不给何大娘反应的时间。
谁让她嘴巴张得够大呢,这不就方便了虫子吗?
周边人渐渐多了起来,都是从海边回来的,手里都拎着桶。
在海岛生活,只要手脚勤快,多多少少都能捡到一餐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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