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第一天的高毅已经把事情干完大半了,他完成了侦查,制定了修改后的计划,并立即实施了新计划。
计划第一步,试菜。
小黑每天都会来酒店这边转悠几圈,因为他想揽活儿,而住在酒店的这些人也没什么选择。
坐上小黑的车,来到著名的华夏饭店,高毅得尝尝能把格雷.贺拉斯吸引住的菜到底是什么水准。
这时候不能装成一个走投无路的穷鬼了,得装成一个手里有点小钱的人。
穷到极点才需要混进饭店给黑人打工,有点积蓄就能开饭店,这才是正常逻辑。
不能等天黑,因为没电,天黑了吃饭看不清。
华夏饭店名菜,不知道什么炖的鸡。
一共四个炉灶,中午来的时候都没用着,现在却都点上了火,上面放着的是黑乎乎的铁锅。
燃料是木柴,还没有鼓风机吗,所以没有炒菜,只有炖菜,而且锅还没有盖,炉灰飘飘荡荡的就落进了锅里。
老板兼大厨就在四个炉灶旁轮流查看,等觉得差不多了,就把锅直接端下来,把里面的菜直接倒进一个铝盆里,随后端到正在等待的食客桌上。
一共就四个桌子,四个炉灶,四个铝盆,另外还有四桌一共十八个客人。
菜量不算太小,一个锅里面炖了得有半只鸡,然后汤汁稠呼呼的,看起来没什么食欲。
在看到这饭店是怎么运作之前,高毅就决定要请小黑吃饭,在看到这里的菜是定价定量的之后,他觉得必须请小黑吃饭了。
毕竟高毅加上小黑也才两个人,而最多的那桌人可是六个。
能来这里吃饭的都是当地的有钱人,他们吃的是饭店提供的米饭。
还有来吃菜自带主食的,高毅看了好几眼,他们自带的主食是一种白乎乎的糊状物,第一眼看上去,挺像冰激凌的,那是木薯,高毅在塞拉利昂尝过。
高毅他们的菜上来了。
饭店不提供筷子,但是提供勺子,不过没关系,高毅自带了筷子。
“吃,别客气。”
铝盆里有个硕大的不锈钢勺,高毅往自己的米饭里浇了点汤,然后用筷子夹了块鸡肉放进了嘴里。
等待着迎着冲击的味蕾,竟然感受到了久违的味道。
比较辣,微酸,但是鸡肉没有异味,微微有些硬,但这是因为鸡肉品质导致的,饭店用的都是散养柴鸡,所以,鸡肉的口感竟然还挺好。
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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