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的外科医生,实习期长达七年,即使熬过这痛苦、劳累的七年也只能先成为住院医,又要再苦熬数年后才能成为主治医生。
但是外科医生除了考验知识储备和手术经验外,还考验一位医生的精力和体能,因为一台手术动辄几个小时,十几个小时甚至几十个小时的手术也不少见。
所以外科医生的黄金期很短暂,年纪一到就必须转到二线甚至研究领域,即使不甘心也挡不住体能和精力的衰退。
斯特兰奇自认知识储备已经足够,天赋也很高,偏偏该死的制度迫使他必须苦熬多年,这些年里他拿不到主刀手术的机会,自然很难积累到手术经验。
临床外科是一个十分考验手术经验的领域,可美利坚的医疗资源被大医院和名医垄断。
比如斯特兰奇所在的纽约大学朗格尼医院是全美最有名的几家医院之一,来此就诊的病人非富即贵。
这些有钱人会愿意让一个实习医生为自己动手术吗?
除了有钱人,有几个美利坚平民去的起大牌医院?
这种制度导致最需要积累手术经验的年轻实习医生压根得不到历练的机会,如何去积累经验?
美利坚的医生行业又特别重视“血统”或者说履历,好不容易获得朗格尼医院的实习机会,除非因不合格被辞退,否则没人会主动离开,跑去普通医院积累手术经验,因为那对今后提升名气、价位毫无益处。
显然,这种垄断会让握有生杀大权的主任医师对实习医生予求予夺,漂亮的女实习生和帅气的男实习生会成为他们狩猎的目标。
愿意屈服的实习医生就能在主任医师的同意下获得上手术台的机会,不愿屈服就慢慢熬,反正实习医生的工资很低,就当多了个杂工,年限一到随便找个理由说不合格就能打发走。
所以,几乎没人不屈服。
大医院的主任医师从不缺漂亮、帅气的助手,已经形成了一种摆在明面上的潜规则。
偏偏美利坚的社会风气并不抵制这类行为。
等小媳妇熬成婆,又能将传统带给新一代的年轻人。
这样的现状,让自命不凡又野心勃勃的斯特兰奇如何能忍?
“克里斯汀,如果你没被分到格蕾丝医生手下,恐怕我们的关系早就结束了。”
“可如果有一天,格蕾丝医生把我喊去办公室,我该怎么办?”
斯特兰奇沉声道:“这样的日子你想再过五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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