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的身材和气质却很适合穿旗袍。
旗袍质地细腻柔滑,泛着低调奢华的光泽,犹如一池秋水在微风中轻轻荡漾。其上精心绣制的金线牡丹图案,繁而不乱,雍容华贵,恰似她内敛又不失大气的气质。
高领设计衬托出她修长优雅的颈项,斜襟上的盘扣精巧玲珑,如同一颗颗珍珠镶嵌其间,流露出古朴典雅的气息。
旗袍紧贴她的曲线,勾勒出她曼妙的身形。腰身收束得恰到好处,将她盈盈一握的纤腰展现得淋漓尽致,下摆处则微微展开,随着莲步轻移,那双纤细雪白的小腿,在其中若隐若现,既含蓄又风情万种。
慕若把长发挽了起来,以一支翡翠发簪轻轻固定,几缕碎发垂落在白皙的颈侧,平添了几分慵懒与清艳。
她虽然没有化妆,五官依旧昳丽,弯弯的柳叶眉下,一双杏眼顾盼生辉,眼波流转间,仿佛能摄人心魄。
慕若道:“这里没有化妆品,可能要回家一趟。”
刚刚她只用清水洗了一把脸,脸上没有上粉底和口红。
但原主天生丽质,加上平时保养得十分精致,哪怕没有妆容,肌肤仍旧雪白无瑕。
只是过分冷白了,少了几分气血。
“不用,现在恰到好处。”
傅简之清楚,如果慕若再回去化个妆,反而有点太惹眼了。
“现在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先去餐厅用早餐。”
酒店餐厅在顶楼,每天早餐供应都很丰盛。
慕若为了维持形象,同样担心肠胃炎再犯二进医院,面前只有一杯牛奶和一个三明治。
居然比傅简之的更少。
傅简之微微挑眉,不知道想起了什么,莞尔一笑:“今天没有胃口?”
“嗯。”慕若喝了一口牛奶,“你知道的,我每天都没有胃口,平时吃的很少。”
“慕若?你怎么在这里?”
陆北辰早上和夏晚晚过来吃饭,他一眼就看到了慕若。
原因无他,慕若的气质太出众了。
慕若回眸。
傅简之也随着看了过去。
这个时候傅简之还没有见过陆北辰。
不过,他知道陆北辰的名字,也知道对方是慕若的心仪对象。
正是因为如此,傅简之当初才会和慕若结婚。
慕若心口一紧。
她现在可不能让傅简之知道自己现在对陆北辰一点意思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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