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三、《下埃及社会状况调查报告》(下)(第1页)

五十三、《下埃及社会状况调查报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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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虽然很多现代人会感到难以置信,但古埃及人确实是执行了三千年的土地公有和计划经济制度。像中国古代常见的地主和自耕农,在古埃及根本就没有!全国的土地大部分掌握在神庙集团的手中,小部分掌握在法老和贵族手里。使得全国成为一个高度公有制,或者说“高度国有化”的社会。

在这个体系中,神庙相当于中国计划经济年代的国企和人民公社,祭司相当于“体制内”的官僚集团,贵族相当于军队的各级将校,法老的职务近似于“军委主席兼国家主席(前者才是本职)”,有时候还能拥有**官的权力。而普通的劳动者,则是人民公社里的农民和国企的工人,而且世代不能改变职业,不能自由迁徙,只能父死子继地在同一块地方从事同一种职业,类似于俄国的农奴制度或印度的种姓制度。

埃及人之所以这样做,也是有着现实的考虑——首先,古代埃及农业的特,就是依靠尼罗河的泛滥,在泛滥后要加高堤坝,蓄洪,然后泄洪,保持蓄水池的水位……这些工程的组织工作非常复杂,需要有严密的组织和领导。小户人家自己实在是干不了。其次,尼罗河每年都会泛滥、沿河耕地每年都要被洪水淹没一遍,等到洪水退却之后。地标田埂什么的早就被冲没了。如果搞土地私有的话,光是如何确认地界就得年年打官司,或者年年玩群殴。更别提尼罗河每年的水位高度都不一样,今年还能种的上好水田,明年说不定就被淹没到水底了,接着在后年又露了出来……像这样随时在变化的耕地,又该怎么搞私有制呢?

所以。在现实状况的逼迫之下,埃及人不得不团结协作,不是一家一户耕耘自己的一小块地——耕地的面积和位置每年都在变动。根本没法搞个体户——而是以村庄为单位进行集体耕作,然后共同分配劳动产品。但这样的集体农业显然需要有人组织和领导,出现了矛盾也需要有人来裁决和评判,于是擅长忽悠的神庙祭司光荣上任。成了世袭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长”!他们向上承担着缴纳公粮的义务。向下把持着给农夫算工分,分配农产品的大权,可以说是每个村庄的土霸王。

不过,古埃及祭司可没有现代**员的奉献精神和崇高理想,而是很喜欢打着神的名义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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