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九四章 袭警,抢枪?(第1页)

吴志国的吃相很夸张。1(1)

刚倒好酒,他就先撕下来一只鸡腿,放在嘴里啃着,火店烧鸡不像别的烧鸡很瘦,这种鸡很肥,一咬一口油,十分的香口。

“不错,好吃,好久没吃这正宗的烧鸡了,大家都尝尝!”

对吃的东西,吴志国一点都不客气,自己咬的满嘴是油,同时还招呼着大家。

“我说老吴,你好歹也是一公司副总,大家族继承人,以后要掌管数十亿财富的大人物,你就不能有个吃相吗?”

龙成很无奈的说着,吴志国这人哪点都好,就是一吃起来毫无形象。

单从吃相来看,很难有人相信,他是个现在就可以支配近亿资金的公司副总,还以为是从哪旮旯里钻出来的饿死鬼。

“吃东西就吃东西,还要什么吃相,来,哥几个,走一杯!”

吴志国几下把鸡腿啃完,这才擦了擦嘴,端起了面前的酒杯。

这个样子还好一些,他刚才的样子真的有些不雅。

喝过酒后,龙成才轻轻的摇了下头,拿起了筷子,道:“都尝尝,老吴嘴刁着呢,能被他吃中的东西,肯定差不了!”

几个人,都夹了块另一只烧鸡的鸡肉,吴志国撕下鸡腿的那只没人过问。

这烧鸡很大,不过却很烂,虽说没撕开,可用筷子一夹就是一块。

现在也只有这道菜,他们想不吃都不行。

几个人尝过之后,都忍不住点了下头。

这鸡肉看起来很肥,可吃起来一点都不腻,清香可口,吴志国的推荐很不错,至少能对上他们每个人的口味。

地方有名气的小吃,味道上都能过的去。

其他菜还没上,两只烧鸡就快下去了,没人跟吴志国抢。他正好一个人独享一只。

见烧鸡没了,吴志国又跑出去要了两只,说来也巧。这是中午最后两只了,他们的烧鸡向来都不够卖,无论中午还是晚上,都是早早的就会卖完。

最后两只烧鸡没上。点的其他菜倒是上了一些,让菜不至于断下来。

“这家饭店的老板姓火,据说祖上曾经是御厨,明朝的时候就是,皇帝都喜欢吃他们家秘制的烧鸡。这些是不是真的没人知道,不过他们的烧鸡味道确实不错!”

喝了两杯酒,吴志国开始打开话匣子,慢慢的说了起来。1(1)

“火姓,这个姓可不多见!”

李亚轻轻笑了声,姓火的人并不多,全国也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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