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5章 人口登记部(第1页)

“下人人口登记部门”就像是一个管理着“冠名”与下人之间的一个保障权力和义务的部门。当然,这个部门主要还是为了约束这些下人而专门设立的部门。这个部门登记了南琮所有下人的信息,包括他们的身家财产。

因为南琮下人是不可以为除本“冠名”以内的人工作的,也不可自行经商,一旦发现下人的财产来路不明,就会被“人囗登记部门”彻查,如查出是私自经商或为不在范围内的人工作所得就会被“人口登记部门”没收这部分的财产,由部门和这下人所在“冠名”平分。同时这个下人还可能会被再次发卖。

在南琮,下人也是可以有自己的房产的,比如绣,她在桑塞业城的一个镇子上就有一间非常小的房子。

她在逃到南琮之前,家里也是有些钱的人家。

一路走来,家人失散,她带了些钱,逃到了南琮,南琮接收了一部分的难民,她就是其中之一,可难民到了南琮,还是要自己自力更生。

没有南琮冠名的人,在南琮生活,是比较困难的,工作是最苦的,工资是最低的。

南琮不缺工作的人,从学校毕业的孩子,每时每刻都有人在找工作。

难民还可以经商,只是经商这条路似乎比做苦力还要难。南琮留给难民的路很窄,似乎做南琮下人是最好的出路。

在南琮没有南琮冠名的人是没有权利买房的,哪怕他非常有钱也不行,除非房子挂名在有南琮冠名的人身上,但这种做法有一定的风险,所以一般会挂名在非常信任的人名下。

曾经有发生这样的事情,一个外来领地的有钱人,想要在南琮买房,但他没有南琮冠名,哪怕他出钱买也不可能得到一个南琮冠名。

南琮的冠名权一般都在冠名主手里,能做冠名主的人都不是简单人物,很快查到这个有钱人是叛逃才来到的南琮。

冠名是不可能随便给出去的,给出去的冠名如果给了一个奸细,冠名主是要倒大霉的。

而把冠名给下人就不会有事,南琮的下人都是“人口登记部门”管理,就算有下人真是奸细,那他更多的责任也会由“人囗登记部门”承担,而冠名主只会很少的连带责任,最多出钱了事。

而如果是冠名主给出去的冠名,就是“冠名”承担责任,就比如江奇他们四人的冠名,是景桑向冠名主要来的,如果未来江奇几人在南琮违反了南琮制度,景桑是要承担责任的。

如果江奇几人犯了更大的事,比如危害到南琮领地的事,看事情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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