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已经有好些年没有杀过鸡了。
这一家养了两只鸡,谁敢杀啊!
杀了就少了一样家产。
是的,就是这样。
这个时代的鸡,就是家常之一,而且还是很重要的家产。
可再生资源。
鸡生蛋蛋生鸡……
“爹,已经杀完了啊?”
“对的。”林大顺点头。
这一次杀鸡,他可算是找到了一些手感。以后去找个杀鸡的工作不成问题。
见她有些失望的样子,林大顺说道:“没关系,家里面还有两只鸡呢。到时候杀给你看。现在这一只鸡,毛还没有处理完。”
这才把鸡杀死,这是第一步呢!
后面还要去毛,以及把鸡肚子里面的东西全部给取出来,比如鸡肠子啊,郡肝啊这些什么的。
林大顺说的是用姜曼青名额养的那两只鸡,一开始就说好了,他们来养,她什么都不用出。
到时候她离开这里回城了,那鸡也留给他们,她平时只需要煮鸡蛋吃就行。
一开始的时候,姜曼青确实一天煮一个两个鸡蛋来当早饭吃。
后面嘛,天天吃鸡蛋着实有些吃腻了。
她也不爱吃鸡蛋了。
以前在城里,他们也是去供销社抢蛋,或者是去黑市,亦或者是相熟的老乡家里买。
鸡蛋嘛,那是远远不够吃的。
现在,她竟然有一种吃腻了的感觉。
姜曼青要回城了,她那两个养鸡指标,就已经没有了。
所以在她回城这几天,就必须把鸡给杀了熏起来。
他们还没有吃过熏鸡呢,就像是腊肉那样熏的鸡,说不定好吃。
不过都是肉嘛,都很好吃。
现在高考了,离他们想养多少只鸡就养多少只鸡的日子,也不远了。
其实不杀偷偷摸摸的养也可以。
只是林大顺和苏大妞认为,还是杀了比较好。
他们现在的身份可不一样了,他们现在是准儿大学生的父母,可不能做规则不允许的事情。
没错,他们就是这么的有思想觉悟!
再说,后面再养也可以嘛!没必要这么急。
就在这个时候,苏大妞从厨房里面走了出来,“大顺,小沈,开水烧好了,可以开始了。”
其实给鸡褪毛很简单的,就是拿开水往已经杀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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