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中火云笼罩,通红的火焰将这片大地映照成一片赤红之色。
大地上,滚滚热浪蒸腾而起的热气扭曲着空气。
站在这片红色之中的张风,他的手中那柄黑色长枪格外耀眼刺目。而在他背后悬浮的两柄长枪虽然就那么静静的没有动,可带给康朋的压力比这漫天的火焰还要大。
康朋咳嗽一声,想依靠着这个动作来平静自己的心情。
但是,就在他刚刚以手捂住嘴的时候,看到漆黑的枪尖已经到了眼前。
张风没有时间去浪费,他要去救人。
所以——没有可以说的,挡在面前的一切,能杀皆杀!
康朋一个侧身,看着枪尖在面颊前划过,枪劲化成一股螺旋气劲在康朋的面部头盔上擦起连窜的火星。
康朋后仰,看着枪劲射进身后一堵建筑的墙壁,吓的他额头直冒冷汗。
他身上有伤害减少百分之六十的属姓。刚才他挨了青龙一枪,防御就掉了一千多万,计算下来,这一枪的力量高达二千六百万。
到了这个级别的战斗,一招错失先机,等于满盘皆输。
张风第二枪刺空,枪身突然一震。
砰!
二千多万力量震动,搅动四周空气刹那浑乱,连四周的火焰都如被强风吹过吐吐跳动。
康朋反应很快,在张风第二枪刺空之时,手中长枪已经抬起,同时刺向张风。
战斗中,任何人都不会选择让自己受伤而去攻击敌人。这样的两败俱伤只有在真正拼命之时才能用到。
但是康朋的反击就是如此,他要以两败俱伤的气势来惊退张风。
他当过特种兵,对于战斗有着自己的理解。他可以在雪天一动不动的趴伏在冰天雪地一天一夜等待敌人的出现。亦能在真枪实弹的缉毒行动面对毒犯的枪指着头,而在一瞬间进行反击。
他在枪林弹雨中受过伤,也在近身肉搏中流过血。
对于生的渴望,他比任何人都要强烈。
康朋敢绝地反击,敢以命换命。只要可以活下来,他不在乎会不会受伤。
这是他与普通人的不同之处。也是军人为何称为战士,普通人称为平民的原因。
正是因为他受过训练,才能在一次次的战斗中,走到现在,成为镇守者。
他要以攻对攻,压倒青龙。他的枪点在张风的身上,点的铠甲发出砰的一声巨响。
张风的身体微晃,脚下没有移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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