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小人得志(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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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学医?天语也问过自己是不是为了张莎才去学的医,可是自己做过一番论证之后,天语才发现,这一行,还真的适合自己。

首先学医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自己这双宝贝的眼睛,随着这双眼睛使用的频率越来越大,原先使用后的疲劳感也越来越小了,‘透视眼’看的更清晰了,‘变焦眼’看的更远,一千米外的距离没有问题,最近才进化出来的‘缓视眼’,虽然还没有进一步的进化,但是将事物放慢十六倍左右,还是得心应手的。

既然选择学医,那自然就是要弄明白自己这双眼睛是怎么回事。虽然貌似对健康没有什么影响,可是弄明白了总是好事。人类的好奇心总是无穷尽的。

天语其实也可以到当地医院去检查,可是要说自己有特异功能,天语真怀疑自己还能不能像现在这样过日子,不定哪一天就被人家抓走了,做研究去了。

学医的第二个好处,就是自己有这么一双透视眼,可比做什么CT,彩超快捷的多,或许说天语自己就是学医的料。

第二天,天语翻遍了箱子,最终找出来最得体的衣服,还是自己的四中校服,‘看来哪天应该添置些衣服了。’

“儿子,我穿这个怎么样”老爸穿了一件微有皱痕的西服,这件衣服据说是当年娶天语妈妈时候买得,看来老爸也只有这么一件得体的衣服。

“还不错吧”天语在门口穿着运动鞋。

天语老爸哼着红歌的小曲,整理了下发型,然后才登上了崭亮的皮鞋。

天语爸爸自从天语妈妈走后,一直萎靡不振,混迹赌场,直到得知天语考了668分得时候,天语爸爸才又振作了起来,人总要活着的,总不能活在以前的阴影里。

天语见老爸今天高兴,笑道:“老爸,咱们是去参加人家的生日庆典,可不是去参加你的婚礼啊,你打扮的可有点帅哦。”

天语爸爸高兴的打量了一下自己的着装,振作起来没有什么不好啊,“看来我今天是挺帅啊!”

天语眯眼一笑,这个被情所伤得老爸,萎靡了十多年,从今天起,终于开始振作了,不管是因为自己考了个全市理科状元,还是因为当初自己选择留下来做他的儿子吗,至少全家人都开始振作了。

“你和胡叔叔很熟么?”

“同期入厂的老哥们了,不过没想到这小子当上副厂长了,当年我们还一起逃班喝酒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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