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七节-谁才是世界上最凶的鹰
.f-22“猛禽”不愧是名列世界十大战斗机榜首,机动灵活xìng无与伦比,在2000米到10000米之间高度,灵活的仿佛一只真正的猛禽,凶猛的扑击着猎物,洛克希德.马丁公司为其定下的名称还是相当形像。e^看
即使是日本人拿到手的只是阉割版“猛禽”,凭着日本自己的发达电子技术,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装,这架日本版f-22“猛禽”的xìng能大多被保留了下来。
若是美国公开宣布日本军购f-22“猛禽”成功,恐怕在国际上绝对是一场宣然**ō,可是日本人却不甘心批量采购失败,只拿到少量的几架f-22“猛禽”当作心理安慰奖。
可是又有什么用呢,哪怕日本全部拿到手的四架f-22“猛禽”一起编队行动,也经不起一支歼-10中队的pl-12“霹雳”中距空对空导弹或pl-13“霹雳”远距空对空导弹的齐shè。
日本人干脆也不藏着瞒着,直接以造成事实向外界宣布,我们也有“猛禽”,美国人已经卖给我们了,用这种故意hún淆事实的办法一方面转移国内民众为政fǔhuā费过大代价引进战斗机项目而不满,另一方面也是向美国人,特别是否决日本引进f-22“猛禽”的那一批人宣告,你们拦截无效。
这一手法,日本人已经玩nòng过了多次,不论是“九一八事变”中的柳条湖事件,还是现在的“钓鱼岛争端”。
对此解决的办法,历史证明了只有一个,那就是:打!
打得他ròu痛,打得他哭爹喊娘,打得他jī飞狗跳,打得他断子绝孙。
表面上看,这只不过是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在打压有潜力的新兴生产商,事实上,也是国际航空航天界生产商们的一次博奕。
那歼-14的实验权虽然放在国防星手上,但是所有权却是沈飞的,若得不到中国国内军方和沈飞的同意,光凭林默那句“单挑”,国内怎么可能同意这么儿戏的事情。
最多把属于林默sī人所有的p-51“野马”拿过来给他做炮灰机罢了,若是歼-14出点三长两短,国防星和沈飞的人还不ròu痛死。
了解到内情的人,其实已经隐隐感觉到这又是一次中国沈飞和美国洛克希德.马丁的较量。
歼-14“鹰隼”的开发,本来就是针对f-22“猛禽”,两者迟早是要较量一下,只不过是早一天,晚一天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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