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八节 - 伊斯法罕(第1页)

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撞到龙骑士枪口上的起码也有数十拔人马。.

这下可好。

一路走下来就已经身经百战,身后皆是尸横遍野,血色铺就的旅途。

林默的行囊里还装着他和“尤里”准备给“猴子”阿布哈桑.扎尔加尔家人的慰问品。

“龙将”可以轻轻松松的无视弹雨,可是行囊和里面的钱物却没那么好的防御力。

每一回遇上这些不张眼的家伙,林默从来没有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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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可以当衣服穿着的“龙将”,林默手上的武器被金系巨龙当零食嚼得一干二净。

这头馋嘴的巨龙变相地给林默解除了武装。

龙大爷却不以为然,有它在,还用得着担心没有武装吗?

难道不知道在传说中,金系巨龙是众神手中最犀利的武器吗?

你要AK有AK,你要电磁炮有电磁炮,龙大爷高兴,演化一辆坦克也是举手之劳,要是能解决太空中卫星监视或地面防空火力,来一艘星际巨舰都不是问题。

这头吃货总是能够为自己的嘴馋找到各种各样的理由。

空骑士职业果然不分哪个世界都不是平民们能够承受的,不论饲养巨龙还是保养战斗机,巨大的资源成本投入都不会省半个子儿。

半路上搭了几次顺风车,林默花了两天时间才进入了伊朗。

回望一眼乱成一团的两个国家,他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他是来散心的。不是来当屠夫的,可偏偏有人不知死活往枪口上撞。

进入伊朗的地界,旅途一下子变得太平了许多,哪怕是边界,林默都能看到严阵以待的关卡士兵,武力威慑下,宵小之辈都收敛了许多。

由于中国人的身份。过关变成了一项很简单的事情。

在胡齐斯坦省内迪兹河左岸的小城迪兹富勒,林默搭乘上一架小型民用航班客机,在巨大的引擎轰鸣声和晃动中。一路飞抵了伊斯法罕。

“龙将”虽然很抢眼,但并不是什么攻击性武器。

伊朗也没有能力鉴定出林默这个人形凶器和金系巨龙这个大杀器,一人一龙并没有浪费太多的时间。就通过了安检。

伊斯法罕是伊朗最古老的城市之一,建于公元前4、5世纪的阿黑门尼德王朝时期,多次成为王朝首都,经济十分发达,当地谚语中“伊斯法罕半天下”的说法,代表着这座城市在历史上的繁荣程度。更多精彩小說,請前往親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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