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这东西我不曾拥有,在苏醒后我不知身外何地,脑袋中只有两个字“雷哲”这应该就是自己的名字,至于其它什么都想不起来。
在苏醒后我渐渐察觉到在我的身体当中,在心灵最黑暗之处,有一只凶残狰狞、嗜血疯狂的野兽,当在杀死第一只野狼,当炙热的兽血溅在自己身上时,那只野兽也逐渐苏醒,它是被鲜血与死亡唤醒的。
从那时候起,自己的理智就像枷锁在束缚那只狂暴不安想要出来的野兽,然后用鲜血和死亡来安抚它,但现在我突然发现那头野兽变得越来越强大,自己已经有些无法阻止了。
已经习惯剑的重量,已经熟悉鲜血的气味与死亡的感觉,在〖兴〗奋至极的疯狂中让热血沸腾,我并不讨厌这种感觉,这是真的我不讨厌,因为我发现只有在这样的过程中我才能体验到什么叫活着,也许我活下去的意义就是在不断收割其他生物的xing命,我现在渐渐的喜欢上这种感觉!
与其去想象自己还活着,不如把现在刺入骨髓里,在鲜血生you之前永远沉mi于快感中,我也许正是为了录夺别人最宝贵的东西才诞生于世!
“杀掉眼前所有的生物,拆掉他们的骨头,啃食他们的血肉,这就是你存在的意义”心中的野兽不断低声对自己说道,它就像引you人类堕落的恶魔,让我看不清未来的道路,渐渐的,也许我会真的被这怪物支配也说不定……
“雷雷?!”耳边传来熟悉并且有些不耐烦的声音,盖在脸上的书掉落在地上,睁开眼首先看见的是一头银sè天然卷,红sè死鱼眼,一张没干劲的面孔,这种天生缺爱的脸真想给他一巴掌啊!
“哦怎么了,登势婆婆又来要租金吗?我不是说这种事不要来烦我吗?做完喝了一个通宵,脑袋快要炸了!”从狭窄的不算柔软的沙发上起来,揉揉有些略微发痛的脑袋,看来昨晚喝的太多了呢……
“喂喂喂,你好歹也是万事屋的二老板,怎么能这样没干劲,叫你当然是工作了!”被全世界最没干劲的人如此说,在下为什么有种想要抽他的感觉,你有资格说我吗?
“啧,工作啊”再次倒在沙发上,眯着眼睛有些不想起,工作什么的最讨厌了,还是睡觉爽啊……
“你这个死土豪给我速度起来,昨晚你出去“哔,了吧,肯定去“哔一,了吧!?你这个混蛋,老子为了工作拼死拼活的时候你却在夜店浪费生命,你这种人渣去死算了!”银时一边抱怨一边穿上衣服,接着将一件黑sè和服扔在雷哲的脸上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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