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审判长说道,“第一被告答辩完毕,现在由第二被告廖鑫华进行陈述。”
廖鑫华并没有委托律师来替自己辩护。
首先他不舍得花这个钱,其次他认为压根没必要花这个冤枉钱。
所以他是自己独自来的,准备自己为自己辩护。
“审判长,我对原告的诉讼意见也持反对态度。首先,我跟米蕊是正常相亲认识的,并不是通过冯林浩认识的,更不是为了落户才结婚。”
“
《你一离婚律师,怎么尽干媒婆的活》第175章 离婚可以,但要给钱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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