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孤龙精虎猛!(第1页)

要是阿默在,或许师弟就无法得手了吧。

阿默身手好,天生奇力,定能将那背叛他的师弟给降服。

阿默……

不知阿默在战扬上怎么样了,随军途中诸多不便,敌军凶猛,他又临危受命,不知是否能得胜归来……

唉,他曾许诺在阿默得胜归来亲自为他接风洗尘的,如今倒是食言了,只望自己的死讯不要传到军中,让他能安心作战才是。

阿默,愿君凯旋,贺君凯旋啊。

小小的猫儿似乎无法承受栖居灵魂的悲怆情绪,怀昱竟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再次醒来时天色将晚,红霞弥漫天际,宛若纸上晕开的几抹朱砂。

沈不秋还是没有回来。

看着那已经给他准备妥当的羊奶和猫粮,但那个眼底泛青神色忧郁的少年却不在,怀昱竟然有些不适应起来。

他伸出爪子又去扒拉已经被他重新码好的书,熟能生巧的他几下就拨开了泛黄的纸张。

上面的童话故事不是他喜欢的,他喜欢母后为他讲的神话故事,喜欢师弟为他念的话本子。

这童话故事,他看着假得很。

那凭借遗落的水晶鞋就能被王子求娶的灰姑娘,怎么看怎么怪异,先不说一个无权无势的平民能嫁给王子已经是不可思议了,二人成婚后又怎么可能像上面所说的一样幸福生活。

阶级是很难跨越的,这种跨阶级的相守也必定不得善终。

但童话书并没有写出二人的后来生活,但怀昱猜想肯定不是像书上说的那样幸福。

终归是给孩童看的书罢。

但如今的他也没别的看,只能探究着那些简笔画字体的意思,竭力与他所学的繁体字相对应。

囫囵看了大半本的书如今被他细细品读着,仿佛这不是什么儿童读物,而是一本晦涩的名家之作,怀昱的眉头时而皱起时而舒展,那毛绒绒的小爪子也在书面上轻轻划拉着。

等天上的红霞彻底散去,天边昏暗的亮光也暗了下来。室内没有光亮,怀昱看不清书上的字了,他才将书又合上,拖着放回了原处。

爪子不便只能用嘴咬着拖动,如此行径放在人身上就是不雅,但在这猫身上,那就是活泼可爱了。

怀昱别无他法,若是他能选择,他肯定不会用这种自认不雅的方式。

月夜清凉,月色入户。

在怀昱都要以为沈不秋今晚不会回来的时候,他听到了有人上楼梯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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