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你怎么又去买了鱼?”
看到林振华拎着一条大草鱼从外面回来,林芳华满脸不高兴地埋怨着。这是又一个周末,林振华告诉妹妹说要改善一下生活,然后就自己亲自上街买菜去了。
在过去一个星期里,林芳华当家庭主妇,每天饭桌上见不到一点荤菜,林振华已经快要崩溃了。林芳华这是第一次当家,她把周围大人们教她的勤俭持家思想发挥到了极致,每一分钱都攥得紧紧的,以至于林家的伙食比其他家都要简单,这让习惯于顿顿有肉的林振华如何能够适应。
“咦,上星期给你做的水煮鱼,你不是说没吃够吗?今天我专门再做一次,尽你吃够,剩下的我再吃。”林振华兴致勃勃地说道。
“好东西哪能这样吃啊。魏阿姨说了,过曰子要细水长流才行。”
“不会吧,我不过就是买了一条鱼而已,才两块钱,这如果不算细水,那得多细才算细水啊?”
“你就知道浪费钱。”林芳华道,“两块钱不是钱吗?我们家才两个人吃饭,一顿饭就吃掉两块钱,那得有多少钱来吃啊?”
林振华气不打一处来:“我说小芳,我是哥哥还是你是哥哥?挣钱的事情不用你管,你只负责吃就行了。我花两块钱你就在这里唧唧歪歪的,你打算让我变成汤司令呢?”
“什么是汤司令啊?”林芳华脑子也转不过来了。
林振华把汤司令的典故给林芳华讲了一遍,林芳华哈哈大笑:“这也太节省了吧?”
“没错,我告诉你,钱不是省出来的,钱是挣出来的。等过了这一段,我出去挣点钱,别说草鱼,鲍鱼我都能天天弄给你吃。”
“你就吹牛吧。”林芳华嘟哝道,不过,她马上又想到了一件事:“哥,你如果做水煮鱼的话,我把杨欣请来一起吃好不好?”
“为什么?”林振华一时没适应过妹妹的意识流,刚刚还抱怨说不该买鱼吃,一转眼就想着要请客人来吃了。
“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啊。”林芳华道,“她有什么好东西都要叫上我一起吃的,水煮鱼这么好吃的东西,我怎么能不叫她?”
“叫她的话,那杨叔和魏阿姨怎么办?还有杨涛?”林振华担心道,这条鱼虽说也有三斤多重,但如果来的人多了,可就不够分了。林振华自己吃不吃无所谓,他是希望能够让林芳华吃得尽兴。在后世的时候,七八个人聚餐,饭桌上有一条三斤重的鱼当然是够吃的,那是因为还有其他的菜,加上大家肚子里的油水多,所以饭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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