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不忍和后悔的又何止杨克复和张豹。--¤,在接到有关十里河之战的经过、特别是此番燃烧弹自装备“飞龙军”以来第一次在实战中使用情况的详细报告后,穿越团队委员会、军事部、科技部乃至所有穿越者都被当时的惨状震惊了。虽然之前穿越团队也有过诸如炮轰句容城这种近乎屠杀的行动,可一方面那次是身为穿越众的曾志林受人暗算、险些丧命,同时也为了打击南唐君臣百姓抵抗的决心和意志,王崤峻等兄弟经过仔细权衡做出的报复‘性’打击决定。另一方面,城内的死者几乎都是当场毙命,少有像十里河契丹残军这样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被活活烧死的情况发生。所以,对于这样的结果,无论是委员会的几位委员,还是军事部的诸位兄弟,抑或是其他穿越众都在考虑一个问题——燃烧弹作为一个弹种,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
毕竟,作为一种在前世便被国际公约所禁止使用的、非常不人道的武器装备,在军事部提出研制燃烧弹之初,便遭到了一些穿越团队成员的反对。只是由于当时大多数兄弟考虑得更多的是其在军事上的作用和价值,认为些许附带损伤完全在可接受范围之内,这才得以在委员会扩大会议上以微弱优势通过了研制并装备该弹种的决议。如今,燃烧弹的巨大破坏力和不人道后果摆在那里,再加上以“飞龙军”其它现有装备已经完全可以对这个时空的任何对手造成压倒‘性’优势,有没有燃烧弹对其今后可能面临的战争都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在北伐之战结束之后不久,穿越团队委员会扩大会议便以压倒‘性’优势通过了无限期停止燃烧弹生产,并将现有库存全部封存,除非得到委员会授权,否则不得再次启封的决议——由于生产工艺及弹种特‘性’等原因,黄磷燃烧弹的有效期只有五年,而现存黄磷燃烧弹最近的生产日期也是三年半以前。所以,换句话说,如果一年半之内委员会不批准重新动用这批库存的黄磷燃烧弹,那么随着其到达有效期限被销毁,“飞龙军”或者说是周军的编制序列里将再无这一弹种存在。
禁止生产和严格限制使用黄磷燃烧弹这种不人道武器自然是好事,可那毕竟是后话。在建隆七年‘阴’历六月初二的晚上、在十里河这块由数条河流围成的方圆只有十数里的狭小空间里的契丹残军却得不到这一迟来决议的丝毫帮助。熊熊大火在给其带来有如噩梦一般的经历和惨重伤亡的同时,也彻底打‘乱’了他们的阵脚、破坏了他们的计划。原本,按照耶律屋质与新天子耶律贤以及其他几名主事大臣的计划,在下午突围以及寻找渡河点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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