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灰衣的邵景躺在山脚下一个小土包的坡上,两只手掌交叉靠在脑后,腰间随意地绑着一只看去有些老旧的灰布小袋,上面绣着一朵小小白云,似乎也有些发黄的模样。()他此刻躺的地方距离天青山那条白石大道石阶尽头的山门处约莫有两百丈余,枕着身下青青小草,闻着周围带着淡淡青草味道的气息,目光从那条气势宏伟的白色石阶大道上收了回来,叹了口气,道:“还是修仙好啊,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能够上山呢?”
“哄哄哄,哄哄......”一阵低沉的带着鼻音的咕哝声回答了他的自言自语。
邵景翻了个白眼,低头看了看,一只圆乎乎胖滚滚的小猪挤在他的身边,身上黑白花斑,白多黑少,最显眼的是那张小猪脸上,一只眼眶和上边一只耳朵都是黑色的,看去黑白相映,颇为可爱。此刻,小猪正努力地在他身边扑腾,两只前脚趴到了邵景的肚皮上,然后两只后腿拼命蹬着,嘴里“哄哄哄哄”嚷个不停,看它模样不过几个月大,身材尚小,劲头可嘉但就是爬不上去,急得不行。
邵景嘴角扁了扁,懒洋洋伸过手去在猪屁股底下托了托,小猪一借力这才一下窜到了邵景的肚皮上,哼哼两声,摇头摆尾心满意足地张着小嘴打了个哈欠,趴了下来,沐浴着如今这三月温暖的春风与和煦的阳光,搭拉着一黑一白两只小耳朵,眯上了眼睛。
这是一只普通的小猪,黑白斑纹,眼睛与耳朵都是一黑一白,刚出生不久就被遗弃,在小湖城外大道边的野草丛中瑟瑟发抖,等待着它的要么是被野兽吃掉,要么饥渴而死,慢慢腐臭,最后化为尘土。
那一天邵景路过,自小流浪并没有太多公德心的他因为尿急便随便钻到路边解决,舒爽之后发现自己尿了一只半死不活的小花猪一头一脸。
邵景后来带着这只小猪回家了,他的打算是把小猪洗干净宰了再红烧了吃。
是的,这个男人从一开始就打着红烧猪肉的主意。
小猪能够活下来是因为一个显而易见千古不易的道理:猪要养肥了再杀,古往今来不管是养猪还是写文都是这样一个道理,不懂得这个道理只能说明脑子有点笨养猪必然破产写文一定仆街。唔,有些扯远了。总之,小猪暂时苟延残喘活了下来,邵景给了它一些米汤和残羹剩饭,当天晚上便开始津津有味地吃起东西,吃饱了睡,睡醒了吃,吃了又睡,睡了再吃,如此过了七八日,这小身子骨居然长大了一圈,并且可以下地跑动了。
许是第一次睁眼看到的便是邵景,这么多天来又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