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八章高衙内弱爆了(第1页)

第五百五十八章高衙内弱爆了

林红妆拿起报纸细心的看着,脸sè逐渐就变了,因为这两张报纸的措辞实在是居心叵测,要说记者的一支笔的确是能要命,简直是字字诛心,松江晚报第二版用了大半张的篇幅来说这个事儿,加粗的大标题竟然是《执法所依何法》,副标题是新城青蓝区ga分局知法犯法谁来管。由网友上传==

文章主要内容就是说青蓝区ga分局无法无天的通过擅自曲解刑法来执行自己的那一套严刑峻法,在全区范围内大搞严刑峻法,肆无忌惮的破坏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已经搞到天怒人怨的地步,老百姓敢怒不敢言等等。

接着又来了一段普法知识辅助说明青蓝区分局的做法违法。文章说按照我国立法法和有关司法解释权的规定,不要说是基层地方ga机关,就是省市一级的ga厅(局)乃至国家ga部,都无权单独变更刑事责任标准。在刑事诉讼领域,公安机关必须按照现行刑法及最高法、最高检所制定的司法解释,对符合犯罪追诉标准的涉嫌犯罪行为依法立案、侦查。就是说新城市青蓝区分局擅自制定这种实行严刑峻法的规定是大大不合适的,不仅不合适,还已经触犯了法律。

甚至还把青蓝区分局的做法上升到了妨碍司法公正的地步,也就是说,按照授权范围,地方高级法院会商相关部mén所确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并且也应当获得当地各级公安、检察机关的一体遵循。而在当前司法需要特别“讲政治”、“讲社会效果”和“让人民满意”的氛围之下,我们的检察院和法院又会不会真的被bī上依照当地ga机关制定的“犯罪标准”去“严格执法”,而与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相背的境地?对此,我们只能拭目以待,并期待司法机关真正严格的依法司法。甚至还点名的说青蓝区强力推动所谓的《十条规定》的当地ga分局局长江风担任当地政-法委书记,这样一来法院和检察院势必要“听招呼”,这样就严重破坏了“一府两院”的大格局,ga分局一个区政fǔ的下属组成部mén由于人为的原因凌驾在两院之上等等。

文章最后把青蓝区治安管理十条规定中的一些规定举出来大力批驳,比如说十条规定中对在jiāo通工具上进行盗窃或者半偷半抢以及通过破坏道路来拦截车辆收取保护费的行为一律按照车匪路霸论处这一条,报纸说这是luàn用法律,擅自加重处罚,不仅扰luàn了正常的法律秩序,还严重的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甚至上升到了侵-犯了小偷人-权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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