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六章(第1页)

议帝号、废谥法、从水德、立郡县等等政策,是在统一之后才提上日程的。而以下政策,早在统一之前便已酝酿成熟,只等统一即成事实,立即付诸实施。

这些政策有着相同的关键词:统一。

首先,统一度量衡,帝国上下采用统一的计量标准。为此,中央政府向各郡县颁发统一制作的标准量器,并在上面刻上皇帝的诏书全文(有少数量器,幸运地流传至今)。同时,在法律上也加以规定,凡是度量不准,比如短斤少两,或者大斗进、小斗出的,都将受到相应的惩罚,以确保此一政策之执行。

其次,统一货币。“中一国之币为二等,黄金以溢名,为上币;铜钱识曰半两,重如其文,为下币。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货币铸造权则全部收归国家掌控,严禁私人铸钱。国家铸造之钱,即便质量不佳,或者磨损过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其三,统一车辆轨距,即车同轨。成语闭门造车,比喻只凭主观办事,不问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结果造出来的车,根本就不适合在路上跑。车既然造出来了,怎么就不能在路上跑呢?要理解这一点,对现代人可能有一点难度。但在古时候,并没有混凝土浇注的公路,连柏油马路也没有,大部分都是土路,而那时的车,又没有配置轮胎,对道路的压力可想而知。因此,在某些路段,由于土质松软,风雨侵蚀,加上马车的来回奔驰,路上就会出现两条深深的印辙,轨距宽度不符合的车辆,很难在这样的路上行驶。车同轨之后,对驾驶员自然是好消息,对造车者来说,同样也是好消息,从此可以闭门放心造车,出门自然合辙了。

其四,统一文字。春秋战国以来,各国文字渐渐分离,同字不同意,同意不同字的情形多有存在。统一之后,政令文书不便,于是由李斯牵头,以大篆为基础,删略繁者,取其合体,参为小篆。李斯作《仓颉篇》七章,赵高作《爱历篇》六章,胡毋敬作《博学篇》七章,作为官定的标准字书,颁布于世,一面供教授学童,一面供民众检阅。中国能够长久统一,而不是分裂为一个个独立的小国,秦之统一文字,几乎肯定是最有影响的因素。参照欧洲可知,如果任由各国的文字自行演化下去,今日之中国,又将是怎样的一幅面貌。

此后,又分别有销兵和建设新咸阳两事。

战国两百余年,苦于兵革。思想界如墨家,便力倡兼爱非攻之说,makelove,notwar。至于民间,也是厌兵已久。于是收天下兵,聚之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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