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事业的蓬勃发展,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于灵异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我们也欣喜的看到,灵异服务水平的也在逐步提高着。但是近几年来,由于管理混乱,一些灵异工作者其中主要是捉鬼师,利用群众愚昧易骗、认知不强的特点,进行诸如乱开价、乱收费,收了钱不办事,收了钱办不好事等等恶劣行为,这使我们灵异工作者在群众中的地位和威信遭受的极大贬低,为了严肃灵异服务行业纪律,加强灵异服务效果,当前我们要要认真领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新世纪新阶段的社会主义灵异工作,经研究决定……”
——引自全国灵异工作者管理委员会名誉委员长、三清教第三百六十二代掌教张永清在关于加强灵异工作者管理暨开展灵异工作资格注册认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全国灵异工作者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灵异管委会’)是全国灵异工作者的最高组织,由一批资深的、功力高超的前辈担任顾问委员,其中也包括我老爸。主要负责全国灵异工作者的管理以及代表阳间与阴界进行沟通协调,总的来说定位为“自制服务性团体”,当然,这是他们自己说的。
这次工作会议借鉴了西方先进国家的一些经验,作出了一项重要决定:凡想从事灵异工作的,就必须先拿到资格证书,否则不能从事灵异工作。比如没有通过认证考试的捉鬼师,只能算是捉鬼工作者,不能公开从事阴阳师工作,更别提收取报酬了,如果私下接案,被灵异工作者管理委员会发现,轻则罚款,重则禁锢灵力。当然,有些当事人图便宜,还是会私下找一些这样的人来捉鬼的。
按照会议精神,绝大部分灵异工作者都需要资格考试,我呢,本来也是要考的,不过考虑到我在上次在“啮魂珠”事件中的出色表现,加上我有一个管委会常委的老爸,和一个分量颇重的民主人士的老妈,象征性考核一下,我就被授予注册阴阳师资格证了。中间过程,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略去不表。
当然,根据管委会决定,即使得到了阴阳师资格证书,也不能独立工作,必须先找一家灵异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后,才能发给正式的执业证书,实习期间不能单独工作。执业阴阳师要跟当事人签定正式合同,除了每年按规定交给管委会的注册费外,再交给所里一部分比例的固定提成,其他的收入才算是个人收入。因为此前我已经在老谢那里实习过一年了,所以这个过程也免了,我李克,现在是正式的注册执业阴阳师了。
其实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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