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节读史惊心(2)(第1页)

在中英商约完成后不久,耆英完成使命,返回两江旧任。但又有美国使节佳乐伯?顾盛来华,要求建立通商关系。道光二十四年正月到澳门,原在来华途中已由美国领事布鲁斯?福士传说要上北京面见皇帝。道光皇帝不得不再派耆英到广东,亲自与顾盛议约。

其时耆英仍带同黄恩彤与美方代表顾盛、彼得?伯家、埃里克?卑治文等议订中美商约。后来于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八日在望厦签订《中美五口贸易章程》,是为正式名称。而一般习称,称为《望厦条约》。

《望厦条约》中一项并不十分显要之条款,即第三十四条所定者,却在中外关系上被英国利用,终于导致后来的恶果。

这条款项是这样的:“……合约一经议定,两国各宜遵守,不得轻有更改。至各口情形不一,所有贸易及海面各款,恐不无稍有变通之处。应俟十二年后,两国派员公平酌办。又和约既经批准后,两国官民人等均应恪遵。至合众国中各国,均不得遣员到来,另有异议”

当时中英之间条约,并无任何修约的条文,只是见到美约之中有十二年修约规定,根据中英《虎门条约》所定最惠国条款之权利,常为英国外交官引用,并用‘善后条款’之名,而不称《虎门条约》。英国可以借此援照美约向中国要求修约。

于是,英国外相克兰顿给香港总督包令发电报,要求他通知身在北京的驻华公使文翰,向中国提出修约要求。要求修改条约中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准英人随意往来中国内地及沿海各城。二、确定鸦片为合法贸易。三、进出口货物不得征收内地通过税。四、英使如欲与内地督抚会晤,须立即接见。五、肃清中国沿海海盗。六、订定华工出洋办法。七、新订条约应依英文本解释。

这已经完全不是修订商约所能做到的,而是等于另订政治条约了(关于这一段的内容,在后文的写作中,会有详细的介绍)

陆建瀛的奏折中自然没有这等详细的英方所提款项,只是把他知道的,英国人有意提出修约之事上奏皇帝,具体的商谈细节,还要由驻华公使文翰来亲自处理。

皇帝认真的回忆了一番所能够记得的关于这一次事件的经过,大约的做到心中有数,把折子放在一边,看看下跪的众人,“都起来吧。”

“谢皇上。”众人也真是跪得腿脚酸麻,起身之际又不敢多做活动,站立到了一边。

“陆建瀛上折子了,内中提到,英国人要求仿照和美人签订的《望厦条约》中之款项,于《江宁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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