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我深知,激怒女人是很可怕的。我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就是要千方百计地敷衍过去。因此,我甚至不惜为那个丑陋而讨厌的女人作出牺牲,让她买东西给我(其实那些东西都是些品位粗俗的东西,我大都当即送给了烤鸡肉串店的老板),并装出兴高采烈的样子,开玩笑逗她高兴。一个夏天的夜晚,她缠着我怎么也不肯离去。为了打发她早点回去,在街头一个阴暗的角落里,我亲吻了她。谁知她竟厚颜无耻得欣喜若狂,叫住一辆计程车,把我带到了一个狭窄的西式房间里(这房间是他们为了运动而秘密租借的办公室)。在那里我和她一直折腾到第二天早晨。“一个荒唐透顶的姐姐”,我暗自苦笑着。
无论是房东家的女儿,还是这个“同志”,都不得不每日见面,所以,不可能像从前遇到的种种女人那样巧妙地避开。出于自己惯有的那种不安心理,我反而拼命地讨好这两个女人,结果被她们牢牢地束缚住了。
在同一时候,我从银座一个大酒馆的女招待那儿蒙受了意想不到的恩惠。尽管只是一面之交,但囿于那种恩惠,我仍然感觉到有一种被束缚住而无法动弹的忧虑和恐惧。那时,我已毋需再借助堀木的向导,而摆出一副老油子的架势来了,比如可以一个人去乘坐电车,或是去歌舞伎剧场,抑或穿着碎花布的和服光顾酒馆了。在内心深处,我依旧对人的自信心和暴力深感怀疑、恐惧和苦恼,但至少在表面上可以和其他人面对面一本正经地进行寒暄了。不,不对,尽管就我的本性而言,不伴随败北的丑角式的苦笑,就无法与别人交谈,但我总算好歹逐渐磨练出了一种“伎俩”,可以忘情地与人进行张口结舌的交谈了。莫非这应归功于我为那种运动四处奔波的结果?抑或是归功于女人?或者酒精?但更主要得归功于经济上的窘境。无论在哪儿,我都会感到恐惧。可要是在大酒吧里被一大群醉鬼或者女招待、侍应生簇拥着,能够暂时忘却那种恐惧的话,那么,我这不断遭到追逐的心灵,不是也能获得片刻的宁静吗?我抱着这样的想法,揣上十块钱,一个人走进了银座的大酒吧里。我笑着对女招待说道:
“我身上只有十块钱,你就看着办吧。”
“你放心好了。”
她的口音里夹杂着一点关西腔。而且,她的这一句话竟然奇妙地平息了我这颗悸动的心。这倒不是因为她的话解消了我对钱的担忧,而是解消了我待在她身边所感到的担忧。
我喝开了酒。因为我对她相当放心,所以,反倒无心进行滑稽表演了,只是不加掩饰地展示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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