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 悍匪,大盗(六)(第1页)

现实生活不会怜悯弱者,喜欢青睐强者,欧阳振楠深以为然,父母驾驶农用三轮车坠入百米深沟,离开人世,几个血缘关系不浅,人情却浅薄的亲戚只施舍他买棺材的钱,还是质量最差的那种棺椁,他一把鼻涕,一把泪,亲手抛开土坑,让辛苦几十年的父母入土为安。

那一年,他十三岁,发誓要做强者。

每个人成为坏人,或者做坏事,都有自己的理由,每个本性善良最终大奸大恶的牲口都有一段不堪回首悲哀往事,十几年光阴流逝,欧阳振楠在瑞士银行的存款突破一亿美元,“过江龙”的威名震慑共和国最富裕发达的地区,做匪,做到这境界,无疑是成功的典范,值得前辈赞叹,后辈效仿。

在捞偏门日益艰难且竞争异常激烈的当下社会,欧阳振楠杀出一条血路,屹立不倒,黑白两道想把他挫骨扬灰的牛人,多的是,没一百,也有二三十号,他照样逍遥法外,活的滋润,一个电话打到香港,能使14K、合胜和这类大社团的话事人惴惴不安,谁有资格说他不是强者?

而今,做事冷血无情的欧阳振楠面对咫尺之遥的枪口,心中忐忑,两个兄弟腿部中枪倒地,血染衣襟,他咬着牙保持沉默,杀人,很容易,只需动动嘴皮子,六支AK齐射,这个叫肖冰的男人顷刻间玩完,但他深信,肖冰死,铁定拉他当垫背的冤大头。

年少轻狂时,他不怵谁,玩命是家常便饭,每次回忆曾经的拼命岁月,热血沸腾,也笑自己傻,偏执的模仿《英雄本色》里的小马哥,端着枪,不闪不避跟七人火拼对射,现在不行了,他有大把大把的钞票,有女人,牵挂太多。

同归于尽,玉石俱焚,在欧阳振楠的字典里,早已是代表幼稚和可笑的贬义词,所以,他沉默许久,无奈笑道:“老人们常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有理,有理啊。肖冰...你有种够爷们,我服气了,想怎么样直说。”

论年岁,肖冰比欧阳振楠小了足足六岁,年少轻狂貌似是应该的,少年岁月从未轻狂过的肖冰恰恰习惯忍让,打人一拳,得花多少医药费,肖冰是穷人家的孩子,哪敢用拳头挥霍爷爷收废品积攒的辛苦钱。

他冷笑道:“你说错了,我的脚没光着,穿的鞋子不比你的差,我敢玩命....是因为我见多了血淋淋的生死场面,麻木了。”

“你?”欧阳振楠自傲的笑了,比自己年轻的男人居然说经历的血腥场面太多,麻木了,和平年代的共和国,即使天天枪不离手的职业军人未必有杀人经验,他有资格用麻木这个词儿吗?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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