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苔原狼(第1页)

少年背着沉重的步枪,快步穿行在树丛中,事实上他已经很疲惫了,那支枪的重量不是一般的沉,背在身上感觉就像一个大铁坨,但是他仍然走得很快,因为他知道自己的父亲需要这些药品,只要有对症的药物,他相信父亲很快就能恢复健康。()

快步穿过一片开阔地,他情不自禁的加快了脚步,和叶知秋告别后,他忍不住吃了一点东西,包括一大块巧克力和一包饼干,这种日本产的压缩饼干味道很差,从前的他是肯定不愿意多吃一口的,但是刚才他却吃得很香。

跑上山坡的时候,他感觉到两条腿的酸痛,但仍然奋力狂奔,这几个月来,他和父亲相依为命,他迫切的想看到父亲赞许的目光。为了节省体力,他并没有走平时的路线,而是抄了一个近道,从一片小山坡上跑了过去,到了坡顶,他停了一下,深吸一口气,跳了下去。

背着重物从接近两米高的地方跳下去,这在灾难前对于邓肯是难以想象的,但是经过这六个月的磨历,这点高度对于他来说已经算不上危险了。有人说灾难可以激发人类潜能,但是事实上,那只不过是需不需要的问题,就像做case,压力大的时候,速度自然就快一些。

邓肯在落地的时候踉跄了一下,疲劳让他的动作有些变形,没能做好缓冲。他觉得右脚着地的时候脚跟落得快了一些。邓肯用双方扶住了地面,这才没有摔倒,然后立刻站了起来,前面就是他们的棚屋,不知道是什么人搭建的,自从找到这个地方后,他们就住了下来。

眼前的景像让他大吃一惊,棚屋的门开着,用圆木砌成的墙壁有一侧已经倒塌了,失去了支撑的房子倾斜着,摇摇欲坠,有两只毛茸茸的动物从里面跑了出来,嘴里争抢着一块鲜肉,看到突然从天而降的少年,两个动物愣了一下,警惕的耸起了耳朵,四只绿油油的眼睛直盯着邓肯。

有过半年狩猎经验的邓肯当然认识这种动物,有人说阿拉斯加最多的两种动物就是驯鹿和狼群,邓肯的父亲是一个优秀的猎手,所以他对驯鹿的滋味已经很熟悉了,自然对与鹿群伴生的狼群也不陌生。一般来说,这些体积不大像狗一样的动物对于猎人的威胁不大,因为食物充足,狼群也很少冒险攻击人类,但是现在,这些动物出现在他们的房子里,显然不是来串门的。

愣了一下,邓肯立刻扔掉背包,去摘背在身上的步枪,使用七点六二毫米子弹的五六式步枪近距离内的侵彻力极大,甚至可以把一头成年狼打飞。但是就在这个时候,那两头狼已经扔下了口中的食物,向他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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