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福记是泰江市著名的小吃店,其中的一样小吃鲜味馄饨又是远近闻名堪称一绝.当年陈哲还在上学的时候,元福记还是个路边的小吃摊.由于卖的馄饨又便宜又好吃,他和莫莉会经常去吃一碗,算是那里的老顾客了.
这一晃这么多年过去,元福记生意越做越大,小吃摊已经变成了小吃店.原来只有几样简单的小吃,现在也发展成了一个系列,品种多样的精品小吃.
不过小吃店中最受顾客欢迎,也是最经久不衰的还是那一样持色的鲜味馄饨.陈哲自从回来以后,还真的没有再去尝过.此剩听到婷婷想吃元福记的棍钝,也不禁勾起了他以往的回忆,当下忍不住自己也想吃了起来.
于是陈哲二话没有,马上转身离开输液室,淮备出去买几碗馄饨回来三人一起吃.
可是当他走出门诊部大楼,快步奔白医院大门的时候,起然看见大门口迎面开进来一辆很眼熟的汽车.定睛仔细一看,心想这不是公司齐总的那辆宾利吗?怎么这会儿跑到医院来了?
既然队出是齐总的车,那么开车的司机必然是陈哲一直很喜欢的黄小玲.不过这会儿她在开车等于是在工作料想是不会停下来和自己打招呼的.所以陈哲也没有停顿,只是冲着车子挥了下手,然后继续前行,与宾利擦身而过,就奔出医院大门去了.
宾刮车内生着的果然是齐瑾和黄小玲,由于齐瑾是生在后面的,一开始还没看清楚车外的人是谁.但她看到前面开车的黄小玲忽然格格一笑,然后也是举起一只手冲着车外的人摇了摇,明显是一副很相熟的样感到好奇的齐谨就忍不住转头凑到车窗前去看了,结果她很郁闷的发现,竟然是公司里的那个痞子员工,名宇叫做陈哲的那个.
只是梭下来齐瑾马上就感到奇怪了,心想这才刚刚下班不久,这陈哲就到医院里来干什么?看他这活蹦乱跳的样子,也不像是生病了呀?难道他跟我一样,也是来医院……,不可能不可能,他们俩一副天生死对头的样手,陈哲怎么可能会好心来看她呀?
再说陈哲跑出医院后,花了十分钟时间来到两条街外的元福记小吃店,却没想到这时候正是小吃店最忙碌,客人最多的时候.而且绝大部分客人,都是来吃馄饨的.这就造成陈哲要买三碗馄饨带走,竟然足足等了有半个多小时才轮到.等他拿着打包好的三碗馄饨急匆匆又赶回到医院时,这买馄饨一来一回的时间,差不多已经将近一个小时.
巧合的是,他走出医院的时候,遇到齐瑾和黄小玲进医院来.等他回到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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