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因为流苏的关系吧,我对女人喝酒并没有什么抵触,毕竟,现代都市白领生活节奏紧张,工作压力巨大,而缓解紧张释放压力最主流的消遣方式,莫过于三五结伴到酒吧坐上一晚,小酌几杯,以我为例,在我所接触到的女人之中,不能喝的不少,但不会喝、不喝的基本没有,偶尔碰到一个滴酒不沾的女人,我也会觉得她那样的才是另类。
所以,虽然并不喜欢,但我也不是因为讨厌冬小夜喝酒才让她戒酒的,我的目的只有一个:剥夺她最大的喜好,让她以为我们的性格和喜好有很大的差异,从而觉得我们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并不合适...
人不可以太自私,我无法否认我喜欢冬小夜,但就是因为喜欢,才更不希望她和我在一起,那样对她太不公平。
可楚缘和东方并不知道我的苦心,那一脸质疑,让我好一阵心虚。
“小夜,真是委屈你了...”林志见我放弃追究警方的责任,这才压抑着奸计得逞的喜悦,走出来打圆场,道:“小楚啊,现在咱们可以谈谈那两个绑匪的事情了吧?”这货的声音略有些颤抖,即便怎么努力掩饰,也掩饰不了他劫后余生般的激动心情。
我瞪了这狡猾的混蛋一眼,笑呵呵道:“当然可以。”
王猛从办公桌上拿起我和楚缘做好的拼图打印件,迫不及待的将话题拉回了正轨,皱眉问道:“这个嫌犯戴了头盔,只露出了眼睛和眉毛,并且没有任何显著的特征,你真的确定你见过他?”
“我确定,不止我见过,小夜也见过,就在上周六,而且,我们所以肯定见过他,并不单单是因为对他的样貌有印象,”我敛起了虚伪的笑容,与冬小夜对视一眼,沉声道:“在柳晓笙出院后举办的party上,这人,就站在一个叫做沙之舟的男人身后...”
...
林志将宝押在了冬小夜身上,相信以她的能力,只要跟我寸步不离,就足以保护我,所以他才会因为冬小夜经常被我甩开而大雷霆。的确,冬小夜作为一个刑警的嗅觉与行动力都是出类拔萃的,例如,昨天一眼便将两个绑匪断言为‘可疑的人’,她的根据与思维逻辑与我恰恰相反,我认为真正可疑的人应该尽量将自己伪装的普通,而冬小夜则认为,现在的犯罪者都拥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他们就是在利用像我这样的心理,故意以可疑的形象大大方方的出现在我们面前,以此来打消我们的戒心...
林志甚至坦言,即便是他,恐怕也不会将那么显眼的两个人当做怀疑的对象,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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