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日记,历史学者之思(第1页)

第八十四章 日记,历史学者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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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是对一个人自身过去的记录,对大部分人而言,都只是回忆过去的东西。()

但当这个人的过去,遭遇了对世界而言都是极为重要的事,或者说这个人本人就是极为重要的人的时候,那么,这本日记就不仅仅是一个人的过去,而是属于世界的历史了。

学者从图书馆角落,翻出的这本残破不堪的日记,或许在它被这位学者找出之前,都没几个人重视过它,也因此,它才会在这个角落躺上漫长的时间,散发着孤寂的味道。

但是,当学者获得了到这本日记内部的信息之时,他在狂喜之间,几乎想要举起全身的肢体以表达对政府《文献保护法令》的感激之情。

而正好经过的管理员,只是在确认对方没有对这些文献造成损坏之后,就微笑着点了点头,转身离去,这种情况,她在这个区域见得多了。

《文献保护法令》,就是根据‘任何文字记录,都是文明的历程,无论好坏,都必须保留’这句充满理想主义的话而产生的。

最开始,人们也只是将其作为政府的一种姿态看待。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项法令产生的作用越来越大,像学者这样发掘出重要日记的行为,都只不过是众多案例之中那毫不起眼的一件。

这部法令中规定了:

首先,任何记录了文字的载体,都不得私自销毁,必须由文献保护局确认之后,进行判断。

其次,文献在失去持有人(包括持有人死亡,持有人对该记录无兴趣等等情况)之后的半年内,必须送入各地图书馆保存,否者,相关人员将遭受根据记录文字多少以及损毁程度而定的处罚;

再者,同版本的批量发行类书籍,无论其发行量多少,最低限度,也得保留五册。其中,一册存于中央图书馆;一册存于地区国立图书馆;剩下三册分别存于各民营机构。这一项,倒是为了免去过多地重复储存同内容的出版书籍,而造成的资源浪费等问题。

而最后,政府特别发动建立了【文献基金】,为各地图书馆建立这种储存展示区,一方面是保护这些书籍的实体版本作为久远的历史记录,一方面则有限制地向信用评级较高的用户开放,作为人们了解过去的载体。

到学者翻出日记的时候为止,这项法令已经不知道实施了多少年。

现如今,每个地区国立图书馆的这个【回忆长廊】区域的大小,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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